各直属(储备)库、代储单位:
科学、规范地填写省级储备粮粮情检查记录簿、科保情况记录簿,能为科学储粮、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准确、真实的依据。为统一规范填写记录,现将粮情检查记录填写范本及科保记录簿填写说明下发给你们,请各承储单位分仓保管员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的项目和内容。
一、记录簿原则上只使用一个保管周期,若需重复使用,必须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粮食出仓后应保留存档5年。
二、对发生在库内同仓保管员移交的,仍沿用原仓记录簿,但应在首页“交接记录”栏中备注确认。
三、记录簿必须由黑色或蓝色的水笔填写,要求填写规范,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且应按规定要求悬挂于仓内指定位置。
四、除2013年轮换出库的仓厫不必更新外,其它储存省级储备粮仓厫均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印制的记录簿,原有记录簿存档备查。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