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储备〔2015〕209号
各直属(储备)库、代储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检〔2015〕17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省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夯实省级粮油安全物质基础,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公司成立秋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木全,副组长:林玉辉、何义仁、陈加忠,组员由公司各部(室)和及直属库的负责人组成。该项工作由仓储部牵头,抽调部分直属库业务骨干,组成五个检查小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此次普查以“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为原则,按照《直属库仓储规范化管理及考核细则(试行)》和《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各直属(储备)库和代储单位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考核评分。
二、检查内容
在《福建省粮食局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闽粮检〔2015〕173号)文件中检查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直属库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二)查仓保粮制度和有关记录填写情况;
(三)直属库和代储单位省级粮油库存账账、账实相符情况,以及各类相关的工作底稿完成情况;
(四)库存粮情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五)储存期间粮油品质定期检测情况及2015年粮油轮换及入库新粮(油)质量情况,各仓粮油质量档案建立情况;
(六)消防设施设备和机械设备的配备和保养情况,药剂使用和管理情况;
(七)直属库落实公司《关于试行“标杆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粮储备〔2015〕190号)情况,包括库容库貌,办公室内务整理、库区、仓内外清洁卫生和直属库企业文化建设及半军事化管理训练情况;
(八)直属库本年度科学保粮项目完成情况;
(九)候查及迎检准备工作情况;
(十)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时间安排
库存清查时点以2015年10月25日的粮油库存统计结报日为准。2015年10月31日前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时间,公司检查小组于11月3日至11月12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请各直属库将本单位及所监管的代储单位的自查情况书面材料、附件的七个表格汇总后报各检查小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仓储部邮箱(fjscblccb@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库要相应成立秋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自查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有监管任务的直属库要派员配合检查小组赴代储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公司各检查小组和直属库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闽粮储备〔2015〕172号)精神,认真做好秋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核对帐、卡、簿,确保检查数据与统计报表及信息系统数据相符,并做好整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应详细记载具体仓廒或部位,及时召开检查反馈会,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直属库限期整改。检查小组组长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1.福建省粮食局 中储粮福建分公司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2.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3.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4.2015年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5.储粮安全、安全生产及收购资格检查情况底稿
6.检查发现问题工作底稿
7.秋季粮油安全普查统计表
8.推广应用储粮技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