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同意将福州等独立法人直属粮库变更为非独立法人直属粮库的批复》(闽粮人〔2012〕248号)精神,我司部分直属库由独立法人单位变更为非独立法人单位。经公司咨询省工商局,独立法人单位变更为非独立法人单位须改变原来单位名称方可办理,因此,将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储备库”名称,将独立法人单位变更登记为非独立法人单位。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