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2019年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 | 阅读:1334 次

闽粮储备〔20206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真落实

2019年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直属(储备)库,各代储单位,吉林省天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闽粮仓〔2019178号)要求,公司于1111日至1123日对各直属(储备)库、分库和部分代储单位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评分。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要求,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一、加强仓储基础工作

(一)加大粮情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保管员一、三、五自查,仓储科长半月查,库主任月会查,风雨随时查,节假日照常查”查仓保粮制度要求,加强对库存粮食的温度、湿度、水分、虫害的监测,做好检查记录,并定期召开粮情分析会,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二)规范账卡簿及工作底稿填写工作。针对《粮情检查记录簿》和《科保情况记录簿》普遍存在的漏填、错填、涂改问题,公司将把填写范本发送至仓储工作群中,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组织保管员对照范本逐项核对和纠正,并认真填写,养成良好习惯。部分仍在沿用旧版工作底稿的单位要立即下载2019年大清查工作底稿,按照大清查检查方法填写。

(三)强化仓内外卫生清理工作。按照“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清扫工作,特别是仓库大门、配电柜、灭火器箱、仓内工作台、横梁等卫生死角要彻底清扫,仓外及道路不留垃圾、污水、杂草。

二、加强虫害防治工作

本次检查中仍发现部分单位门窗、轴流风机未安装防虫网,以及防虫措施不及时、不到位,致虫害超标问题。各单位要吸取教训,规范设置防虫网,防止交叉感染。对已发现害虫的粮食,要及时采取惰性粉杀虫、习性诱杀、生物防治等措施抑制虫害发展。现随着气温逐渐降低,对害虫超标的粮食要把握时机进行熏蒸处理,提升熏蒸杀虫效果,确保储粮安全。

三、加强综合控温工作

经此次对各单位夏季综合控温储粮工作进行摸底检查情况来看,较好地实现了粮情稳定、质量良好的储粮目标,但仍发现有不少仓房综合控温效果不显著,局部粮温偏高,特别是部分空调稻谷仓未能达到准低温标准。各单位要引起重视,积极做好夏季仓房控温隔热工作,运用空调控温、粮面压盖、门窗密闭、仓内吊顶、屋面隔热等控温储粮技术,尽可能减少外温对仓温的影响。对夏季仓温或表层粮温明显高于外温的时候,要合理利用夜间相对低温的时机,开启窗户、轴流风机的方式排出仓内积热,使外界低温气流在仓内外充分交换,降低仓温和表层粮温,同时在排积热期间对轴流风机口处布设防虫网,防止外界害虫感染。对今年已入库的新粮,因其温度较高,要抓住冬季低温的有利时机,利用微气流或开启轴流风机、离心风机适时通风降低粮温,为次年控温储粮工作打好基础。闽西、闽北及省外异地代储粮食要做好均温均湿工作,防止因局部温差过大引起结露、霉变现象。

四、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今年长乐、福清、莆田、漳平、龙岩、长汀库,福安分库以及漳州日高饲料有限公司、浦城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部分小麦和稻谷仓经2018年秋季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和2019年库存粮食大清查质量检查存在脂肪酸值、不完善粒、出糙率、水分不达标等问题,给公司系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库要严格把控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办法》,严把出、入库粮食质量关,定期做好储藏期间一年两次粮食品质检测的同时,充分发挥重金属及真菌毒素等检验设备作用,对小麦、稻谷、玉米等主要质量、品质、食安指标进行常态化的检验,并围绕“两个25”要求,扎实做好控温储粮和库存质量管理工作,延缓粮食品质劣变。要结合粮食质量有关标准,组织检化验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整体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附属设施检查。结合科长半月查、库主任月会查,定期对地磅房、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机械器材库、药品库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并根据重点检查内容规范,逐项填写检查结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药品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切实可行。一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认真执行灭火器维修、报废有关规定,及时更新过期、压力不足及喷管老化的灭火器,确保有效使用。二要加强消防演练。要及时修订完善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演练,并邀请当地消防部门现场指导,提高演练效果。三要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前须进行审批,指定专人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监护;做好火种收缴记录,严禁外来人员携带火源进入储粮区、作业区及其他禁烟区;严禁库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时清理堆场内的杂草、垃圾,及时排查处置粮库周边环境火灾隐患。

(三)加强用电作业管理。定期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裸露的线路接头和损坏的电线胶皮,防止短路起火。仓库内除照明、诱捕器等用电外,原则上不允许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灯光诱捕器、除湿机、单管风机等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断电。

(四)加强进出仓作业管理。目前正值粮食轮换高峰期,各单位要加强出入库现场监管。作业前,要认真执行进出仓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制度,做好培训记录和考核,进出仓作业人员应在安全交底或安全生产作业承诺书上签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作业中,责任仓保管员为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指导装卸工人规范操作,库主任、仓储科长要定期进行现场督查,确保出入库工作的顺利开展,杜绝粮堆埋人、机械伤人、道路交通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执行熏蒸审批报备制度和充氮作业分级审批制度,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不在场不得作业。充氮气调和熏蒸作业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作业前仔细检查,将呼吸器调整至最佳状态、正确佩戴后,进入作业现场。熏蒸后,药渣和空瓶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不得集中堆放。对气密性差、有毒有害气体易渗漏的仓房,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六)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要认真执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中关于化学药剂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储粮化学药剂“五双”管理,规范入库、领用、退回等手续,专账记载,做到收有凭、付有据、账实相符;药剂的采购、运输和装卸须符合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药渣和空瓶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不得集中堆放。药品库应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防爆排气扇和防爆灯具,门口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牌,人员进入前应先开启排气扇,佩戴安全防护器具,并用便携式报警仪检测有害气体浓度是否超标。

(七)加强仓储器材及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按输送、清理、通风等设备类别实行划线定位管理,分类整齐摆放,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悬挂上墙,以便员工操作时对照掌握。根据仓储和轮换工作需要,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运行正常、性能良好。非使用期间,机械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及时清理干净、归位摆放;使用期间,须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六、加强分库管理及代储监管工作

一要按照直属库工作标准加强五个分库仓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粮食日常保管工作,及时配齐、配足仓储设施设备和保管器材。二要按照《省级储备粮油委托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储粮油质量、数量和日常管理的检查力度,针对部分代储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控温储粮不到位,达不到准低温储粮条件、害虫超标、仓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带动保管员认真学习、落实省级储备粮油各项管理要求,借鉴有关单位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仓储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1.2019年各直属(储备)库秋季检查问题统计表

2.2019年各代储单位秋季检查问题统计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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